贵州省遵义市2023年度消球速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费维权典型案例

2024-03-14 10:3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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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球速体育2023年10月15日,红花岗区消费者协会中山分会接到苟先生投诉,称其在丁字口“某某黄金”店购买了4件黄金首饰,事后发现是一口价产品,并且克数很低,计算下来每克的单价超过一千多,希望消协帮助维权,申请退货退款。

  经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商家将苟先生购买的一口价黄金首饰更换为按克数销售的黄金首饰。

  2023年10月27日,刘女士向习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,2023年7月16日,自己在习水县某某美学瑜伽馆交一年服务费8371元。2023年8月27日第三次消费时,被培训师不慎造成其肋骨骨折,要求瑜伽馆退还所交培训费以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,多次协商无果,请求消协帮助维权。

  2023年3月23日,龚某向凤冈县消协投诉称,自己和朋友在凤冈县某某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人被多收了5元钱的调料费,此项收费并未明示,认为该项收费不合理,与商家进行理论,商家拒不退款,请求帮助维权!

  经凤冈县消协调解,商家向龚某赔礼道歉,并退还了多收取的共计35元的调料费。

  2023年5月2日上午,四川游客彭先生向赤水市消费者协会丙安分会投诉称,自己于4月30日,在赤水丙安古镇一家土特产店,被“媒子”诱导,以12元/克远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总价2863元的石斛粉,事后认为被宰,要求商家全额退款,请求帮助解决。

  经调查,消费者投诉基本属实。经调解:经营者全额退还消费者2863元货款。

  2023年1月16日,消费者程女士向正安县消协投诉称,本人在正安鑫鑫生活广场某某授权体验店,以4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新的某某牌笔记本电脑,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电脑是二手,非原装货,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遭拒,请求消协帮助维权。

  经调查,投诉内容属实。经调解:电脑仍归投诉人所有,经营者退还投诉人所购电脑款4999元。

  2023年3月22日,消费者陈先生到湄潭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,湄潭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当初承诺,并以本人所交纳的8400元是购车“定金”为由而拒绝退还,请求消协帮助解决。

  2023年5月12日,消费者周先生向绥阳县消协投诉称,2022年6月19日,妻子在家做饭时,突然液化气罐泄漏闪爆燃烧导致妻子、女儿、外孙三人烧伤。事后多次与液化气公司协商医疗、误工等费用无果,于是投诉请求帮助。

  经查,投诉基本属实。经多次调解,液化气公司同意赔偿投诉人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。

  2023年3月23日,陈先生向新蒲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,2023年2月6日,自己与贵州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全屋整装合同,但装修验收时发现:货不对版,墙板、吊顶选用的是易坏的材料,地板安装另行收费,与当时所说的交付标准完全不一致,存在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实施欺诈行为,请求帮助维权。

  经调解:投诉人与该公司终止合同,该公司扣除已交付的材料货款后,将剩余38000元退还投诉人。

  2022年12月4日,消费者吴先生向务川县消协投诉称,2022年10月16日,自己在务川某销售中心购买一套商品房,现场签订了购房协议,并交付购房款188515.08元。约定2022年11月24日前,将房屋交付吴先生;但开发商并未如约交房,也未做任何解释。多次与房开商联系均以各种理由推脱,于是请求帮助维权。

  经调查,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。2023年1月11日,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一是双方终止购房合同;二是房开商退还吴先生交付的188515.08元购房款,并赔偿违约经济损失9600元。

  2023年2月19日,李女士向汇川区消费者协会上海路分会投诉称,自己于2022年8月10日,在汇川区某健身会所办理一年健身VIP卡,交纳会费1298元;共消费过4次,因外地求职,于是多次找会所协商退卡退款事宜遭拒,请求帮助维权。

  经调查,投诉基本属实。经多次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健身会所扣除投诉人服务费后,退还投诉人900元会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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